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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侯而在甸服者也
箋曰
晉甸服諸候也
而封建桓叔於曲沃
大都耦國
先自弱其根本矣
不久必爲曲沃所幷也
周禮邦畿方千里
其外毎五百里
謂之一服
侯甸男采衛要六服爲中國
夷鎭蕃三服爲夷狄
大司馬謂之九畿
言其有期限也
大行人謂之九服
言其服事王也
如其數計
甸服内畔
尙去京師千里
晉都大原
去洛邑近八百里
而得在甸服者
周禮是設法耳
土地之形
不可方平如圖
必毎服皆如其數也
曹去王城八百里
亦稱伯甸
出定四年
地理志云
初雒邑與宗周通封畿
東西長
南北短
短長相覆爲千里
是王畿亦不正方也
今字
矣字
乎字
與前言成對

惠之三十年
晉潘父弒昭侯
而立桓叔
不克
(注)
潘父晉大夫也
昭侯文侯子也
箋曰
是時桓叔欲入晉
晉人發兵攻桓叔
桓叔敗還歸曲沃
晉人殺潘父
石經三十年作卅年

晉人立孝侯
(注)
昭侯子也

惠之四十五年
曲沃莊伯伐翼
弒孝侯
(注)
莊伯桓叔子也
翼晉國所都也



。○甸,徒練反。 
  [疏]注“諸侯”至“服者”。○正義曰:周公斥大九州,廣土萬里,制為九服,邦畿方千里。其外每五百里謂之一服。侯、甸、男、采、衛、要六服為中國。夷、鎮、蕃三服為夷狄。《大司馬》謂之“九畿”,言其有期限也。《大行》人謂之“九服”,言其服事王也。如其數計,甸服內畔,尚去京師千里。晉距王城不容此數,而得在甸服者,《周禮》設法耳。土地之形,不可方平如圖,未必每服皆如其數也。《地理志》云:“初雒邑與宗周通封畿,東西長,南北短,短長相覆為千里。”是王畿不正方也。《志》又云東都方六百里,半之為三百里,外有侯服五百里,為八百里。計晉都在大原,去雒邑近八百里也。畿既不方,服必差改,故晉在甸服也。

  惠之三十年,晉潘父弒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潘父,晉大夫也。昭侯,文侯子。晉人立孝侯。昭侯子也。惠之四十五年,曲沃莊伯伐翼,弒孝侯。莊伯,桓叔子。翼,晉國所都。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鄂國以隱五年奔隨。其年秋,王立哀侯于翼。哀侯侵陘庭之田。陘庭,翼南鄙邑。○陘音刑。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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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人立其弟鄂侯
鄂侯生哀侯
(注)
鄂國以隱五年奔隨。其年秋,王立哀侯于翼。哀侯侵陘庭之田。陘庭,翼南鄙邑。○陘音刑。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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