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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枹鼓立於軍門
使百姓皆加勇焉
不若也
以區區之齊在海濱
正義曰
齊國東濱海也
通貨積財
富國彊兵
與俗同好惡
故其稱曰
索隱曰
是夷吾著書
所稱管子者
其書有此言
今舉其大略也
倉廩實而知禮節
衣食足而知榮辱
上服度
則六親固
正義曰
上之服御物有制度
則六親堅固也
六親
謂外祖父母一
父母二
姊妹三
妻兄弟之子四
從母之子五
女之子六也
王弼云
父母兄弟妻子也
四維不張
國乃滅亡
管子曰
四維
一曰禮
二曰義
三曰廉
四曰恥
下令如流水之原
令順民心
故論卑而易行
正義曰
言爲政令卑下鮮少
而百姓易作行也
俗之所欲
因而予之
俗之所否
因而去之
其爲政也
善因禍而爲福
轉敗而爲功
貴輕重
索隱曰
輕重
謂錢也
管子有輕重篇
愼權衡
正義曰
輕重
謂恥辱也
權衡
謂得失也
有恥辱甚貴重之
有得失甚戒愼之
桓公實怒少姬
索隱曰
謂怒蕩舟
歸而未絕
蔡人嫁之
南襲蔡
管仲因而伐楚
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
桓公實北征山戎
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
於柯之會
正義曰
今齊州東阿也
桓公欲背曹沫之約
索隱曰
沫音妹
左傳作曹劌

正義曰
沫莫葛反
管仲因而信之
正義曰
以劫許之
歸魯侵地
諸侯由是歸齊
故曰
知與之爲取
政之寶也
索隱曰
老子云
將欲取之
必固與之
是知此爲政之所寶也
管仲富擬於公室
有三歸反坫
正義曰
三歸
三姓女也
婦人謂嫁曰歸
齊人不以爲侈
管仲卒
正義曰
括地志云
管仲冢
在靑州臨淄縣南二十一里牛山之阿
說苑云
齊桓公使管仲治國
管仲對曰
賤不能臨貴
桓公以爲上卿
而國不治
曰何故
管仲對曰
貧不能使富
桓公賜之齊巿租
而國不治
桓公曰
何故
對曰
疏不能制近
桓公立以爲仲父
齊國大安
而遂霸天下
孔子曰
管仲之賢
而不得此三權者
亦不能使其君南面而稱伯
齊國遵其政
常彊於諸侯
後百餘年而有晏子焉


以區區之齊在海濱,[二]【正義】齊國東濱海也。通貨積財,富國彊兵,與俗同好惡。故其 稱曰:[三]【索隱】是夷吾著書所稱管子者,其書有此言,故略舉其要。「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四]【正義】上之服御物有制度,則六親堅固也。六親謂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從母之子五,女 之子六也。王弼云「父、母、兄、弟、妻、子也」。四維不張,國乃滅 亡。[五]【集解】管子曰:「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順民心。」故論卑而易行。[六]【正義】言爲政令卑下鮮少,而百姓易作行也。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 因而去之。
晏平仲嬰者
萊之夷維人也
劉向別錄曰
萊者
今東萊地也

索隱曰
名嬰
平謚
仲字
父桓子
名弱也
正義曰
】晏氏齊記云齊 城三百里有夷安,即晏平仲之邑。漢為夷安縣,屬高密國。應劭云故萊夷維邑。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二]【索隱】按:系家及系本靈公名環,莊公名光,景公名杵臼也。以節儉力行重於齊。既相 齊,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其在朝,君語及之,即危言;[三]【正義】謂己謙讓,非云功能。語不及之,即危行。[四]【正義】行,下孟反。謂君不知己,增脩業行,畏責及也。國有道, 即順命;無道,即衡命。[五]【正義】衡,秤也。謂國無道制秤量之,可行即行。以此三世顯名於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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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5
越石父賢,在縲紲中。[一]【正義】縲音力追反。縲,黑索也。紲,繫也。晏子春秋云:「晏子之晉,至中牟,1獘冠反裘負薪,息於途側。晏 子問曰:『何者?』對曰:『我石父也。苟免飢凍,為人臣僕。』晏子解左驂贖之,載與俱歸。」按:與此文小異也。晏子出,遭之塗,解左驂贖之,載歸。弗謝,入閨。久之,越石 父請絕。晏子戄然,[二]【正義】戄,牀縛反。攝衣冠謝曰:「嬰雖不仁,免子於戹,何子求絕之速也?」石父曰: 「不然。吾聞君子詘於不知己而信於知己者。[三]【索隱】信讀曰申,古周禮皆然也。申於知己謂以彼知我而我志獲申。方吾在縲紲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已感 寤而贖我,是知己;知己而無禮,固不如在縲紲之中。」晏子於是延入為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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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為齊相,出,其御之妻從門閒而闚其夫。其夫為相御,擁大蓋,策駟馬,意氣揚揚 甚自得也。既而歸,其妻請去。夫問其故。妻曰:「晏子長不滿六尺,身相齊國,名顯諸侯。 今者妾觀其出,志念深矣,常有以自下者。今子長八尺,乃為人僕御,然子之意自以為足, 妾是以求去也。」其後夫自抑損。晏子怪而問之,御以實對。晏子薦以為大夫。[一]【集解】皇覽曰:「晏子冢在臨菑城南淄水南桓公冢西北。」 【正義】注皇覽云:「晏子冢在臨淄城南菑水南桓公冢 西北。」括地志云:「齊桓公墓在青州臨淄縣東南二十三里鼎足上。」又云:「齊晏嬰冢在齊子城北門外。晏子云 『吾生近市,死豈易吾志』。乃葬故宅後,人名曰清節里。」按:恐皇覽誤,乃管仲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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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
太史公曰: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一]【集解】劉向別錄曰:「九府書民閒無有。山高一名形勢。」 【索隱】皆管氏所著書篇名也。按:九府,蓋錢之府 藏,其書論鑄錢之輕重,故云輕重九府。餘如別錄之說。 【正義】七略云管子十八篇,在法家。及晏子春秋,[二]【索隱】按:嬰所著書名晏子春秋。今其書有七篇,故下云「其書世多有」也。 【正義】七略云晏子春秋七篇,在 儒家。詳哉其言之 也。既見其著書,欲觀其行事,故次其傳。至其書,世多有之,是以不論,論其軼事。[三]【正義】軼音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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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世所謂賢臣,然孔子小之。豈以為周道衰微,桓公既賢,而不勉之至王,乃稱霸 哉?[一]【正義】言管仲世所謂賢臣,孔子所以小之者,蓋以為周道衰,桓公賢主,管仲何不勸勉輔弼至於帝王,乃自稱霸 主哉?故孔子小之云。蓋為前疑夫子小管仲為此。語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二]【正義】言管仲相齊,順百姓之美,匡救國家之惡,令君臣百姓相親者,是管之能也。豈管仲之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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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
其爲政也,善因禍而爲福,轉敗而爲功。貴輕重,[一]【索隱】輕重謂錢也。今管子有輕重篇。慎權衡。[二]【正義】輕重謂恥辱也,權衡謂得失也。有恥辱甚貴重之,有得失甚戒慎之。桓公實怒少姬,[三]【索隱】按:謂怒蕩舟之姬,歸而未絕,蔡人嫁之。南 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桓公實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 政。於柯之會,[四]【正義】今齊州東阿也。桓公欲背曹沫之約,[五]【索隱】沫音昧,亦音末。左傳作「曹劌」。 【正義】沫,莫葛反。管仲因而信之,[六]【正義】以劫許之,歸魯侵地。諸侯由是歸齊。故曰:「知與 之爲取,政之寶也。」[七]【索隱】老子曰「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知此爲政之所寶也。
方晏子伏莊公尸哭之,成禮然後去,[一]【索隱】按:左傳崔杼弒莊公,晏嬰入,枕莊公尸股而哭之,成禮而出,崔杼欲殺之是也。豈所謂「見義不為無勇」者邪?至其諫說,犯君
2137
之顏,此所謂「進思盡忠,退思補過」者哉!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二]【索隱】太史公之羨慕仰企平仲之行,假令晏生在世,己雖與之為僕隸,為之執鞭,亦所忻慕。其好賢樂善如此。 賢哉良史,可以示人臣之炯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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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4
管仲富擬於公室,有三歸、反坫,[一]【正義】三歸,三姓女也。婦人謂嫁曰歸。齊人不以爲侈。管仲卒,[二]【正義】括地志云:「管仲冢在青州臨淄縣南二十一里牛山之阿。說苑云『齊桓公使管仲治國,管仲對曰:「賤不能 臨貴。」桓公以爲上卿,而國不治,曰:「何故?」管仲對曰:「貧不能使富。」桓公賜之齊巿租,而國不治。桓公 曰:「何故?」對曰:「疏不能制近。」桓公立以爲仲父,齊國大安,而遂霸天下。』孔子曰:『管仲之賢而不得此三 權者,亦不能使其君南面而稱伯。』」齊國遵其政,常彊於 諸侯。後百餘年而有晏子焉。
【索隱述贊】夷吾成霸,平仲稱賢。粟乃實廩,豆不掩肩。轉禍為福,危言獲全。孔賴左衽,史忻執鞭。 成禮而去,人望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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