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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八家文讀本卷二
論佛骨表

主意
言佛夷狄之一法
而非中國先王之法
故有禍而無福
宜排絶之
此篇本書無逸

臣某言
伏以佛者西域之一法耳
(注)
先掲大意


自後漢時流入中國
(注)
起第四段

上古未嘗有也
(注)
起第二第三小段
第一小段掲主意
且作一大段綱領

昔者黄帝在位百年
年百一十嵗
少昊在位八十年
年百嵗
顓頊在位七十九年
年九十八嵗
帝嚳在位七十年
年百五嵗
帝堯在位九十八年
年百一十八嵗
帝舜及禹
年皆百嵗
此時天下太平
百姓安樂夀考
然而中國未有佛也
(注)
第二小段言舜禹前無佛而有福

其後殷湯亦年百嵗
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
武丁在位五十九年
書史不言其年夀所極
推其年數
葢亦俱不减百嵗
周文王年九十七嵗
武王年九十三嵗
穆王在位百年
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
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注)
第三小段言殷周無佛而有福

漢明帝時
始有佛法
明帝在位纔十八年耳
其後亂亡相繼
運祚不長
宋齊梁陳元魏以下
事佛漸謹
年代尤促
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
前後三度捨身施佛
宗廟之祭
不用牲牢
晝日一食
止於菜果
其後竟為侯景所逼
餓死臺城
國亦尋滅
事佛求福
乃更得禍
由此觀之
佛不足事
亦可知矣
(注)
第四小段言漢後佛入而有禍
以上第一大段論過去無佛而有福
有佛而有禍

高祖始受隋禪
則議除之
當時羣臣
材識不遠
不能深知先王之道
古今之宜
推闡聖明
以救斯弊
其事遂止
臣常恨焉
(注)
第一小段言高祖欲除佛而不果

伏惟
睿聖文武皇帝陛下
神聖英武
數千百年已來
未有倫比
卽位之初
卽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
又不許創立寺觀
臣常以為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之手
今縱未能卽行
豈可恣之轉令盛也
(注)
第二小段言憲宗不能行高祖之志

今聞陛下令羣僧迎佛骨於鳯翔
御樓以觀
舁入大内
又令諸寺遞迎供養
臣雖至愚
必知陛下不惑於佛
作此崇奉
以祈福祥也
直以年豐人樂
徇人之心
為京都士庶
設詭異之觀
戯玩之具耳
安有聖明若此
而肯信此等事哉
(注)
第三小段言憲宗信佛之過

然百姓愚㝠
易惑難曉
茍見陛下如此
將謂真心事佛
皆云
天子大聖
猶一心敬信
百姓何人
豈合更惜身命
焚頂燒指
百十為羣
解衣散錢
自朝至暮
轉相倣效
惟恐後時
老少奔波
棄其業次
若不即加禁遏
更厯諸寺
必有㫁臂臠身
以為供養者
傷風敗俗
傳笑四方
非細事也
(注)
第四小段言起愚民之妄信
以上第二大段論唐代佛害

夫佛本夷狄之人
(注)
應起手

與中國言語不通
衣服殊製
口不言先王之法言
身不服先王之法服
不知君臣之義
父子之情
(注)
第一小段囘顧起手
收主意

假如其身至今尙在
奉其國命來朝京師
陛下容而接之
不過宣政一見
禮賔一設
賜衣一襲
衞而出之於境
不令惑衆也
(注)
第二小段言佛雖生猶不足貴
以起下文

况其身死已久
枯朽之骨
凶穢之餘
豈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
敬鬼神而遠之
古之諸侯
行弔於其國
尚令巫祝先以桃茢
袚除不祥
然後進弔
今無故取朽穢之物
親臨觀之
巫祝不先
桃茢不用
羣臣不言其非
御史不舉其失
臣實恥之
(注)
第三小段言佛死後穢骨
最不足貴

乞以此骨
付之有司
投諸水火
永絶根本
㫁天下之疑
絶後代之惑
使天下之人
知大聖人之所作為
出於尋常萬萬也
豈不盛哉
豈不快哉
(注)
第四小段言投棄之處置

佛如有靈
能作禍祟
凡有殃咎
宜加臣身
上天鑒臨
臣不怨悔
無任感激懇悃之至
謹奉表以聞
(注)
第五小段言佛禍不足畏
以收首段禍福
以上第三大段發揮一篇主意
未來處置

潮州刺史謝上表  
主意
謝免刑恩是主
哀訴是附表
然韓公意所注
卻在附表

臣以狂妄戅愚
不識禮度
上表陳佛骨事
言涉不敬
正名定罪
萬死猶輕
陛下哀臣愚忠
恕臣狂直
謂臣言雖可罪
心亦無他
特屈刑章
以臣為潮州刺史
既免刑誅
又獲禄食
聖恩弘大
天地莫量
破腦刳心
豈足為謝
臣某誠惶誠恐
頓首頓首
(注)
以上第一大段謝恩

臣以正月十四日
䝉恩除潮州刺史
即日奔馳上道
經涉嶺海
水陸萬里
以今月二十五日
到州上訖
與官吏百姓等相見具言
朝廷治平
天子神聖
威武慈仁
子養億兆人庶
無有親疎遠邇
雖在萬里之外
嶺海之陬
待之一如畿甸之間
輦轂之下
有善必聞
有惡必見
早朝晩罷
兢兢業業
惟恐四海之内
天地之中
一物不得其所
故遣刺史
面問百姓疾苦
茍有不便
得以上陳
國家憲章完具
為治日久
守令承奉詔條
違犯者鮮
雖在蠻荒
無不安泰
聞臣所稱聖徳
惟知鼓舞讙呼
不勞施為
坐以無事
臣某誠惶誠恐
頓首頓首
(注)
以上第二大段報州治

臣所領州
在廣府極東界上
去廣府雖云纔二千里
然來往動皆經月
過海口
下惡水
濤瀧壯猛
難計程期
颶風鰐魚
患禍不測
州南近界
漲海連天
毒霧瘴氛
日夕發作
臣少多病
年纔五十
髪白齒落
理不久長
加以罪犯至重
所處又極遠惡
憂惶慚悸
死亡無日
單立一身
朝無親黨
居蠻夷之地
與魑魅為羣
茍非陛下哀而念之
誰肯為臣言者
(注)
第一小段言遠竄困苦

臣受性愚陋
人事多所不通
惟酷好學問文章
未嘗一日暫廢
實為時輩所見推許
臣於當時之文
亦未有過人者
至於論述陛下功徳
與詩書相表裏
作為歌詩薦之郊廟
紀泰山之封
鏤白玉之牒
鋪張對天之閎休
揚厲無前之偉蹟
編之乎詩書之䇿而無愧措之乎天地之間而無虧
雖使古人復生
臣亦未肯多讓
(注)
第二小段言文章不讓古

伏以大唐受命有天下
四海之内
莫不臣妾
南北東西
地各萬里
自天寳之後
政治少懈
文致未優
武剋不剛
孽臣姦隷
蠧居棊處
揺毒自防
外順内悖
父死子代
以祖以孫
如古諸侯
自擅其地
不貢不朝
六七十年
四聖傳序
以至陛下
陛下即位以來
躬親聽㫁
旋乾轉坤
闗機闔開
雷厲風飛
日月清照
天戈所麾
莫不寧順
大宇之下
生息理極
高祖創制天下
其功大矣
而治未太平也
太宗太平矣
而大功所立
咸在高祖之代
非如陛下承天寳之後
接因循之餘
六七十年之外
赫然興起
南面指麾
而致此巍巍之治功也
宜定樂章以告神明
東廵泰山
奏功皇天
具著顯庸
明示得意
使永永年代
服我成烈
(注)
第三小段言憲宗武功無前
宜制樂章
以上三小段
皆末段乞哀伏案

當此之時
所謂千載一時
不可逢之嘉㑹
(注)
收第三小段

而臣負罪嬰釁
自拘海島
戚戚嗟嗟
日與死迫
(注)
收第一小段

曽不得奏薄伎於從官之内
隷御之間
窮思畢精
以贖罪過
(注)
附表主意歸宿
收第二小段

懷痛窮天
死不閉目
瞻望宸極
魂神飛去
伏惟皇帝陛下
天地父母
哀而憐之
(注)
收第一小段

無任感恩戀闕
慚惶懇迫之至
謹附表
陳謝以聞
(注)
第四小段總收附表
乞作樂章贖前罪
以上第三大段附表哀訴

為韋相公讓官表
主意
言雖蒙天子奬待
不協羣小之心
是由己之菲才
故乞罷

臣某言
㐲奉今日制書
以臣為朝議大夫守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承命驚惶
魂爽飛越
府仰天地
若無所容
臣某誠惶誠恐
頓首頓首
(注)
以上第一大段謝恩

臣少涉經史
粗知古今
天與朴忠
性惟愚直
知事君以道
無憚殺身
慕當官而行
不求利己
人以為拙
臣行不疑
(注)
第一小段虛論

元和之初
始拜御史
旋以論事過切
為宰臣所非
移官府庭
因佐戎幕
陛下恕臣之罪
憐臣之心
拔居侍從之中
遂掌絲綸之重
受恩益大
顧已益輕
苟耳目所聞知
心力所迨及
少關政理
輒以陳聞
於禆補無㳙埃之微
而讒謗有邱山之積
陛下知其孤立
賞其微誠
獨断不謀
獎待踰量
(注)
一句已含後段抜擢之事
第二小段實論
以上第二大論略論
自己言及君

臣誠見
陛下具文武之德
有神聖之姿
啓中興之宏圖
當太平之昌歴
勤身以儉
與物無私
威怒如雷霆
容覆如天地
實群臣盡節之日
才智郊能之時
(注)
第一小段贊君

聖君難逢
重德宜報
苦心焦思
以日繼夜
茍利於國
知無不為
徒欲竭愚
未免妄作
陛下不加罪責
更極寵光
既領臺綱
又毗邦憲
(注)
臺綱是御史
邦憲是侍從
蓋重言前段所述

聖君所厚
兇逆所讐
缺於防虞
幾至斃踣
恩私所被
性命獲全
忝累祖先
玷塵班列
未知所措
祇自内慙
(注)
第二小段慙己

豈意陛下擢巨於傷殘之餘
委臣以燮和之任
忘其陋汙
使佐聖明
此雖成湯舉伊尹於庖厨
高宗登傳說於板築
周文用吕望於屠釣
齊桓起寗戚於飯牛
雪恥蒙光
去辱居貴
以今凖古
擬議非倫
陛下有四君之明
行四君之事
微臣無四子之美
獲四子之榮
豈可叨居以彰非據
(注)
第三小段君有四君之明
臣無四子之美
以上第三大段詳論
自君言及己

方今干戈未盡戢
夷狄未盡賔
麟鳯龜龍
未盡游郊藪
草木魚龜
未盡被雍熙
當大有為之時
得非常人之佐
然後能上宣聖徳
以代天工
如臣等類實不克堪
(注)
第一小段言不堪有爲之時

伏望慱選周行
旁及巖穴
天生聖主
必有賢臣
得而授之
乃可致理
乞廻所授
以叶群情
(注)
主意歸宿

無任懇欵之至
(注)
第二小段乞讓官
以上第四大段言大有爲之時
非臣等所堪
故讓官叶羣情